2021年2月26日,聖地牙哥,專注於腫瘤學的生物製藥公司Artiva Biotherapeutics開發了基於主要同種異體自然殺傷(NK)細胞的細胞療法,該細胞針對其殺死腫瘤的能力進行了優化,宣佈完成B輪1.2億美元融資。新投資者Venrock Healthcare Capital Partners領導了此次融資。參與融資的其他新投資者包括Acuta Capital Partners,Cormorant Asset Management,EcoR1 Capital,Franklin Templeton,Janus Henderson Investors,Logos Capital,RTW Investments,Surveyor Capital,Wellington Management Company和未公開的領先企業全球投資公司。現有投資者5AM Ventures,RA Capital Management和venBio Partners以及戰略合作夥伴GC LabCell(綠十字LabCell公司,KRX:14451)和GC(綠十字控股公司,KRX:005250)也參與了此次融資。
Artiva計畫利用融資所得來推進其NK細胞療法開發計畫並擴大正在進行的研發活動。在Artiva以7800萬美元的A系列融資後不到一年的時間,就獲得了這筆融資。證實了NK細胞平臺的潛力以及我們提供安全,有效且真正現成的細胞療法的目標。癌症患者可以立即使用這些工具。Artiva的細胞療法旨在利用NK細胞固有的抗腫瘤生物學特性和安全性。這些療法針對通過CAR的靶向抗癌活性進行了優化,或者通過治療性抗體或先天細胞接合劑聯合療法對ADCC的增強進行了優化。Artiva的製造平臺支援現成的同種異體NK細胞療法的大規模生產和冷凍保存,以及專有的CAR-NK和NK特異性基因編輯技術,以增強治療活性。
關於Artiva Biotherapeutics
Artiva的使命是為癌症患者提供安全,可立即使用的高效細胞免疫療法。Artiva的產品線包括AB-101,這是一種ADCC增強劑NK細胞療法,可與單克隆抗體或先天細胞結合劑結合使用。該公司目前正在推進AB-101與利妥昔單抗聯合用於治療復發或難治性B細胞淋巴瘤的1/2期臨床試驗。該公司的CAR-NK計畫包括AB-201,一種用於治療HER2+實體瘤的新型HER2特異性CAR-NK細胞療法,以及AB-202,一種用於治療B細胞的CD19特異性CAR-NK細胞療法。惡性腫瘤是根據Artiva的主許可證和與GC LabCell Corporation達成的選擇權協定開發的,計畫於2022年進入臨床試驗。該公司已與默克公司以及Affimed NV達成治療性NK細胞合作和/或授權合約,Artiva的NK細胞該平臺整合了由公司的合作夥伴GC LabCell開發的細胞擴展,啟動和工程技術,GC LabCell是韓國領先的生物製藥集團之一的GC系列公司的成員。Artiva總部位於聖地牙哥。

從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爆發至今,已一年多的時間,而新冠仍在全球肆虐,疫苗已經開發出來,但對於已經感染新冠,病情發展嚴重的患者,急需一種有效治療手段。2021年1月5日,Stem Cells Translational Medicine最新研究表明,臍帶間充質幹細胞可以明顯改善新冠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患者的生存率和恢復時間。這是對24位受試者的隨機雙盲對照試驗而得到的結論。

在試驗中,24名受試者為隨機分為試驗組和對照組,每組12名患者。試驗組接受2次間充質幹細胞靜脈輸注治療,每次輸注1億個細胞,間隔72小時。對照組患者也接受了2次輸液,但不含間充質幹細胞。兩組患者都得到最佳護理。

根據結果顯示,間充質幹細胞在降低炎症細胞因數方面有比較明顯的作用,能夠明顯的改善患者的回復時間,不僅如此還發現了與照組對比間充質幹細胞治療的嚴重不良事件也比較少。

幹細胞治療新冠成新趨勢

去年4月,美國新澤西州一家生物技術公司Celularity表示,一種來自人類胎盤的實驗性幹細胞療法開始在新冠患者身上進行早期測試。Celularity的早期試驗將主要評估其安全性和初步療效,在多達86名有症狀的患者中測試其治療效果。

同年5月,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批准啟動一項1/2a期臨床試驗,評估臍帶間充質幹細胞用於治療重症新冠患者。這項由細胞療法公司RESTEM開展、有60名患者參與的研究,是美國首例此類研究。

RESTEM候選療法中使用的細胞是從臍帶組織中培育出來的,通過一種獨門工藝,可以快速連續複製數百萬劑量的細胞。系統臍帶細胞緩解COVID-19嚴重綜合征(SUCCESS)試驗將識別確診新冠和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ARDS)的住院患者,這些人可能從該治療中獲益最大。

 

中國腫瘤免疫治療即將開啟新篇章。

近日,複星醫藥旗下複星凱特CAR-T產品FKC876(阿基侖賽注射液)的上市申請進入行政審批階段,預計將在近期獲批。如果獲批,將成為中國首款CAR-T療法產品。

若要說近年來最火的免疫療法,CAR-T絕對榜上有名。CAR-T作為細胞免疫治療方法,通過在體外對來自患者的T細胞進行改造,使其表達能夠特異識別腫瘤細胞表面靶點的受體——嵌合抗原受體,然後再回輸到患者體內發揮抗腫瘤作用。

作為自“出生”就備受矚目的新星,全球首款CAR-T療法——諾華旗下的明星藥物Tisagenlecleucel(商品名:Kymriah)在2017年8月正式上市,用於治療復發/難治25歲以下B細胞急性淋巴性白血病(B-ALL)患者。Kymriah的上市,對全球腫瘤免疫治療來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此後,陸續又有2款CAR-T藥物獲批上市。

Kymriah上市兩月,吉利德旗下Kite製藥的靶向CD19自體CAR-T細胞治療產品Axicabtageneciloleucel (商品名:Yescarta)緊隨其後於2017年10月獲FDA批准上市,成為全球首款用於治療復發/難治性大B細胞淋巴瘤的CAR-T細胞藥品。兩款CAR-T產品的相繼獲批也成功地證明了細胞免疫療法在治療腫瘤方面的美好前景。

CAR-T市場沉寂近3年後,FDA加速批准了吉利德旗下Kite製藥的另一款CAR-T治療產品Brexucabtagene autoleucel (商品名:Tecartus),用於治療診斷為套細胞淋巴瘤(MCL)的成年患者,這些患者對其他療法無反應或已復發。這是FDA批准的第一款基於細胞基因療法治療MCL的產品,也成為Kite製藥繼 Yescarta後獲批的第二款CAR-T產品。

隨著複星凱特CAR-T藥物獲批將近,業內預計2021年中國將有數個CAR-T產品獲批上市,中國CAR-T開啟商業化帶來的藥物定價合理性與相應的支付方式備受關注。

01 中國商業化元年,如何定價?

相較於小分子口服藥或者是注射用抗體,細胞療法目前依然處在非常早期的發展狀態。CAR-T作為一種高度個性化的治療方法,每位患者在接受CAR-T治療前已經接受過各種治療方法,如骨髓移植手術、化療、靶向治療等,所獲得的T細胞的製備和程式設計也會各異。所以從研發、製備到生產都具有高度專業化的要求,生產成本高、生產過程長、無法形成規範化流程等問題決定了細胞療法不菲的治療價格。

從定價來看,Kymriah一次性收費為47.5萬美元,如果一個月後不起作用可以退款;Kymriah用於治療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時,則一次性收費為37.3萬美元且不退款。Yescarta用於治療NHL的定價為37.3萬美元,不退款。

動輒三四十萬美元的治療費用對於普通患者來說,無疑是一筆較難承擔的昂貴費用,這也導致CAR-T療法的患者可及性受到限制。

CAR-T療法為何如此天價?中國某細胞療法相關企業負責人坦言,根本原因在於CAR-T療法是一種個性化療法,每個患者的個體化差異導致T細胞的備置週期不同,這種情況下極難形成標準化的工作流程,而標準化工作流程是醫療產品商業化中控制成本極其重要的一環。

“CAR-T涉及基因工程載體的構建和CAR-T細胞製備等問題”,前述負責人向E藥經理人介紹,這其中包括採集患者的免疫細胞、體外細胞培養、轉染、擴增和回輸等製備和治療等流程。

CAR-T藥物的定價受成本影響極大,“在這個過程中的機器設備、耗材成本、工藝包裝、質控檢測成本、細胞產品GMP廠房運營成本等等費用都是昂貴的。“短期之內成本很難降低,企業也很難為此買單。”中國CAR-T商業化落地初期的價格或許與海外定價不會有太大差異。

“中國的定價更要符合國情”,中國相關細胞治療領域專家指出,CAR-T治療的定價不能參照國外,在中國的定價需要以臨床需求為核心、以患者為中心,在充分考慮到社會效益的基礎上,實現適合中國國情的定價方案。將療效與藥品定價掛鉤,引入價值定價機制,很多國家或地區已建立起衛生技術評估組織並開展評估輔助醫保決策,指導藥品定價。

業內普遍認為,中國CAR-T商業化後更需要考慮如何能夠降低治療的成本,使更多患者受益于該治療。擺在所有面前的一道巨大的命題是,如何讓企業有一定的回報的同時,還要讓中國的患者承擔得起?未來中國的CAR-T療法定價有多少下降空間?企業又該如何降低成本?

“也許會低於海外,一定程度上中國CAR-T的成本取決於這個產業上下游的成本。”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認為,當前為保證本土化生產的CAR-T有效性與安全性等同於海外產品,所使用的輔料試劑均與國外相同。若未來上下游相關企業可以通過科學的認證,在替換國產輔料試劑後依然達到相同的有效性與安全性,成本便可有所降低,定價自然有降低的空間。

降低成本更關鍵的技術的革新。

藥明巨諾CEO李怡平在第六屆BiG IMPACT年會中表示,作為企業需要不斷做技術的創新,從長遠來看,我們的目標是降低生產成本,這是肯定的,然而降成本不僅僅是依靠單純地降人工和原材料的成本,一定是技術創新的驅動。

02 海外支付方式,可借鑒嗎?

誠然,動輒幾百萬人民幣的“天價”治療費用,或將成為CAR-T療法未來在中國的潛在發展阻礙。那麼各國的支付體系與創新支付方式能否為中國提供借鑒?又該如何打造符合國情的多元化支付體系?

不妨先看看全球其他獲批CAR-T療法的國家都是如何操作的。

全球最先獲批CAR-T療法的美國,在2019年2月批准將CAR-T細胞治療正式納入醫保;同年8月,美國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服務中心(CMS)宣佈不僅支付CAR-T細胞療法的費用,還將支付包括藥物管理、細胞的收集和處理、細胞的回輸、以及門診或者住院的所有相關服務與治療費用。

根據要求,當這些療法在FDA風險評估和緩解策略登記的醫療機構中提供,同時適應症也在FDA批准的情況下,治療費用將被醫保所覆蓋。此外,聯邦醫療保險將涵蓋FDA批准的用於說明書以外的適應症的治療,但這些治療方法是由CMS批准的指南推薦的。

相比美國,歐盟的動作則更快。

在2018年9月EMA批准Kymriah上市後數日內,英國國民健康服務體系便已經同諾華就Kymriah達成保險覆蓋協定;2個月後,英國藥品成本效益監管機構國家衛生與臨床優化研究所決定推薦Kymriah用於患有復發或難治性B-ALL的年輕患者,這部分患者通過癌症藥物基金會向諾華申請獲得Kymriah進行治療。

作為第一個批准CAR-T療法的亞洲國家,日本中央社會保險醫療協議會於2019年5月批准將CAR-T細胞治療產品Kymriah,於5月22日起納入醫保,定價約335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10萬元)。

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稱,Kymriah是當前日本納入醫保中的價格最高的藥品。納入醫保後,按照日本公共醫療保險的“高額療養費制度”來計算,使用Kymriah的大部分費用將由日本的公共保險承擔,患者最低只需負擔41萬日元(人民幣2.57萬元)的藥費。且只要是持有合法簽證,加入日本醫保並按期繳納費用的外國人也適用。

“中國的醫保為CAR-T買單不現實”這是當前業內的普遍觀點與共識。

那麼在不能指望醫保買單的情況下,如何增加患者的可及性?像CAR-T療法一樣,越來越多的創新藥在療效、甚至治癒等方面展示了巨大潛力,但高昂的價格同時對各國政府的醫療服務預算造成巨大衝擊。購買方如何使用支付方式的創新,構建一個盡可能的廉價而又高效的社會保障系統是備受矚目的焦點。

“企業尋找補充商業保險作為重要合作方不失為一個辦法。”中山大學藥學院醫藥經濟研究所所長宣建偉在第六屆BiG IMPACT年會中指出,目前中國商業保險的現狀設定了很多支付障礙,老百姓幾乎買了重疾險也無法用到這些藥。創新藥公司可與保險公司定向做試點。“創新藥公司與保險公司、社會、醫保合作,讓醫保出一部分錢,保險公司出一部分錢,企業出一部分錢,患者出一部分錢,把真正的重疾險做起來,這才是將來昂貴創新藥的良好出路。”宣建偉建議。

03 賽道火熱 趕超美國?

自首款CAR-T療法獲批以來,全球範圍內已經掀起CAR-T細胞療法研究熱潮。

據統計,截止2020年6月底,全球共有670項CAR-T臨床試驗正在進行,中美兩國約占全球91.3%。其中,中國的CAR-T臨床試驗數量自2016年起呈現“井噴”,目前已開展CAR-T臨床試驗357項,位居全球首位,占比達53.3%。CAR-T也被認為是中國企業最有希望跟上全球研發步伐的領域之一,雖然至今中國尚未有產品上市,但中國企業的佈局依然如火如荼。

即將摘下中國首個獲批 CAR-T頭銜的FKC876(阿基侖賽注射液),是複星凱特於 2017 年初從美國Kite引進Yescarta,獲得其在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技術及商業化權利,並擬於中國境內進行當地語系化生產;2018 年 8 月,CDE 批准其 IND 申請。

僅用時一年半,2020年2月,複星凱特遞交阿基侖賽注射液的上市申請獲得NMPA受理。此次上市申請是基於在中國開展的一項單臂、開放性、多中心橋接臨床試驗(FKC876-2018-001),在難治性侵襲性 NHL(大B細胞淋巴瘤)中國患者中評估了本品的安全性和療效;同年3月,該項上市申請正式被 CDE 納入優先審評審批。自申報上市到如今即將獲批,阿基侖賽注射液僅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

隨著中國CAR-T產品商業化在即,國家監管層面也表現出積極的姿態。自去年8月CDE突破性治療藥物欄目首次更新起,截至目前已有26個藥物被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其中4個是CAR-T療法。傳奇生物的LCAR-B38M成為首個被納入突破性治療的品種,此後藥明巨諾、科濟生物、合源生物的CAR-T產品也相繼被納入。

CAR-T療法的出現,讓更多患者看到部分疾病被治癒的可能。CAR-T療法也逐步由血液腫瘤向實體瘤進行探索。對於中國市場來說,細胞基因治療從技術創新到產業化、商業化的道路探索才剛剛開始,CAR-T技術的工藝開發、法規政策、申報經驗、高成本、商業化發展等難題都有待解決。隨著我國鼓勵創新,以及更加開放政策的支持下,中國的CAR-T上市步伐也將加快,尤其是那些能夠實現生產流程標準化、規範化、安全有效的產品將脫穎而出。

注:部分相關內容參考自第六屆BiG IMPACT年會

 

大灣區醫療醫械,不再由國家藥監局審批!

2020年11月25日,國家藥監局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改委、商務部、國家衛健委、海關總署、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家中醫藥局八部委發佈一則《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一下簡稱《工作方案》)的政策通知。
《工作方案》以下5點內容值得特別關注:
(1)到2022年,基本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醫療機構使用港澳上市藥品醫療器械的體制機制

(2)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區域內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由廣東省政府批准,不再由國家藥監局審批。

(3)暫停原境外生產企業代理人制度,進口醫械代理人,不等於唯一代理商。
(4)建設國家藥監局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建立審評審批的便捷機制。

(5)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改革

總體工作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醫療機構使用港澳上市藥品醫療器械的體制機制,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定醫療機構基本具備為港澳提供高水準的醫療用藥用械條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與港澳地區藥品醫療器械研發、生產、流通和使用的“軟聯通”機制,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融合發展,積極穩妥開展港澳外用中成藥審評審批、港澳藥品醫療器械在大灣區內地生產等試點工作;建立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技術支撐機構,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快速健康發展;憑藉粵港澳大灣區的國際化區位優勢,推進中醫藥標準化、現代化、國際化。
2035年,建立完善的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協調機制,為港澳和大灣區內地居民提供便利的藥品醫療器械產品及服務;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高水準科技創新平臺,實現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深度融合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製造產業升級,建成全國醫藥產業創新發展示範區和宜居宜業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

重點具體任務!!

(一)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由國家藥監局批准改為由國務院授權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

  • 一是實施範圍。關於指定醫療機構範圍港澳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等方式設置,且經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審核確定的醫療機構。堅持分步實施,先期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為試點,在取得階段性進展後逐步擴展至其他符合要求的指定醫療機構。相關核定條件和程式由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制定。關於進口藥品目錄範圍。由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藥監局會同港澳衛生部門根據臨床需求和藥品上市情況確定進口藥品目錄,並實行動態調整。
  • 二是實施程式。關於進口審批。指定醫療機構提出臨床用藥需求申請,廣東省衛生健康委根據申請出具審核意見,評估內容包括擬進口藥品是否屬於臨床急需。指定醫療機構根據審核意見向廣東省藥監局提出進口申請,符合要求的,由廣東省藥監局核發批件。關於通關管理。指定醫療機構憑批件向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口岸藥監局申請辦理《進口藥品通關單》,海關按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指定醫療機構按規定委託藥品經營企業採購、進口和配送藥品。

(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暫停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區域內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由廣東省政府批准

  • 暫停法規條款實施。暫時調整《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向我國境內出口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境外生產企業,應當由其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指定我國境內的企業法人作為代理人,向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註冊申請資料和註冊申請人所在國(地區)主管部門准許該醫療器械上市銷售的證明檔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實施。
  • 二是實施範圍關於指定醫療機構範圍港澳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等方式設置,且經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審核確定的醫療機構。堅持分步實施,先期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為試點,在取得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後逐步擴展至其他符合要求的指定醫療機構。相關核定條件和程式由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制定。關於進口醫療器械目錄範圍。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屬於臨床急需、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由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藥監局會同港澳衛生部門根據臨床需求確定進口醫療器械目錄,並實施動態調整。
  • 三是實施程式關於進口審批。指定醫療機構提出用械申請,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對臨床需求進行評估並出具審核意見,評估內容包括擬進口醫療器械是否屬於臨床急需且無其他治療手段、國內目前已上市產品能否達到同等治療效果、醫療機構的器械使用能力等。廣東省藥監局對臨床應用先進性進行評估,對國內無同品種獲批註冊上市的醫療器械予以支持並出具進口批復意見。廣東省商務廳按相關規定對屬於大型醫用設備的醫療器械出具進口審核意見。關於通關管理。指定醫療機構憑廣東省藥監局的批復意見(屬於大型醫用設備的醫療器械還應提供廣東省商務廳出具的進口審核意見)申請醫療器械進口報關,廣東海關按規定核驗放行。指定醫療機構按規定委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採購、進口和配送醫療器械。

(三)加快國家藥監局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檢查大灣區分中心建設。大灣區分中心作為國家藥監局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中心的派出機構,主要承擔協助國家藥監局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機構開展審評事前事中溝通指導及相關檢查等工作,建立審評審批的便捷機制。
(四)支援在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發展中醫藥產業。一是簡化外用中成藥註冊審批流程。國家藥監局委託廣東省藥監局對在港澳已上市傳統外用中成藥進行審批,具體目錄由廣東省藥監局商港澳藥品監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家藥監局備案。二是推進中醫藥產品創新研發。支援在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設立中醫藥產品創新孵化中心,鼓勵中醫醫療機構在產業園發展醫療機構製劑,鼓勵在產業園研發中醫醫療器械。三是加強中醫藥政策和技術研究。由廣東省藥監局、國家藥監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與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共同開展中醫藥標準和國際交流策略等政策和技術研究,搭建中醫藥政策和技術研究、交流、傳播平臺,為加快完善中醫藥政策體系建設、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獻言建策,推動中醫藥標準化、現代化、國際化。
(五)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改革。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醫療器械註冊人為港澳企業的,由其指定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企業法人履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醫療器械註冊人義務的,與相關港澳企業承擔連帶責任。支持港澳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醫療器械註冊人將持有的藥品醫療器械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符合條件的企業生產。

保障措施!!

(一)建立協作機制。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國務院港澳辦、國家中醫藥局等有關部門協調推動實施相關工作。廣東省人民政府牽頭建立廣東省內及與港澳特別行政區政府之間的協作機制,具體負責落實工作。國家藥監局指導廣東省藥監局同港澳藥品監管等部門建立粵港澳三地藥品監管協作機制,研究確定協作重要事項,定期通報監管情況,動態調整允許使用的藥品醫療器械目錄和範圍。
(二)健全配套制度。廣東省藥監局會同有關方面梳理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監管配套制度清單,根據職能分別制定指定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採購、進口、通關、貯存、配送、使用全過程監管配套制度和管理辦法,明確指定醫療機構的認定條件,規範臨床急需藥品醫療器械的進口程式和使用條件,細化貯存、維護、管理要求,明確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應急處置等內容。涉及內地對港澳單獨開放措施,納入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實施。
(三)落實監管責任。廣東省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擬定的配套制度嚴格審核審批,做到申請條件、申報材料、進口通關流程及使用管理等不變,審批標準不降低,嚴防臨床急需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管理失控。加快建設臨床急需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資訊平臺,建立涵蓋採購、進口、通關、貯存、配送、使用全過程管理的追溯體系,實現藥品醫療器械來源可溯、去向可追、風險可控、責任可究。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探索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日常檢查+飛行檢查”等措施。健全不良反應、事件監測體系,建立不良反應、事件監測資訊通報機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風險。
(四)強化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醫療機構准入條件,實施法定代表人承諾制。指定醫療機構加強藥品醫療器械採購、進口、使用、貯存、維護保養、倫理審核、患者知情同意、不良事件報告、產品召回、損害賠償等管理。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加強採購、進口、貯存和配送管理。醫療機構申請臨床急需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承諾書,承諾申報資料真實,確保藥品醫療器械在本醫療機構使用,對所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使用風險負全部責任。
(五)完善救濟體系。指定醫療機構與患者簽訂知情同意書,明確糾紛解決途徑,借鑒港澳處理醫療事故的工作模式,參照國際通行的保險賠付機制,保障患者在使用進口藥品醫療器械後出現醫療事故情況下的合法權益。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制定應急預案,指定醫療機構負責制定應急方案,加大輿情監測力度,快速有效做好事故核查、處置等工作。

參考資料: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印發《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前言
癌症的治療是多面向的,除了手術治療、傳統化療、放射治療,近年來比較蓬勃發展如標靶治療和免疫療法。過去醫學家們一直在探討癌症與免疫機制的關連,並期待有朝一日能利用這些免疫機制去對抗疾病。目前在免疫療法上已有一些突破,例如惡性黑色素瘤在治療上有新的藥物 (Ipilimumab),其作用機轉便是增強T細胞功能,已達到治療癌症的效果。自然殺手細胞治療也算是利用免疫機制的一種治療方式,惟其治療仍在臨床試驗階段。本文將說明目前自然殺手細胞治療之進展及可行性。

自然殺手細胞的功能
人體的免疫系統複雜而多面貌,自然殺手細胞(簡稱NK細胞)只是免疫系統其中一環。NK細胞的功能主要有:分泌細胞激素或是發炎物質、直接毒殺變性細胞(如被病毒感染的細胞或癌細胞)、啟動了細胞凋亡(apoptosis)反應。另外,NK細胞表面也有免疫球蛋白G(IgG)的受體,配合免疫球蛋白,能更有效率地殺死目標細胞。

既然NK細胞功能如此強大,那麼NK細胞如何辨識敵我?這裡必須要說明一下。人體的細胞都會有「主要組織相容性複合體(major histocompatibility complex,簡稱MHC)」,MHC有豐富的多基因性,因此每個人擁有的MHC都不同;MHC又分第一型跟第二型,正常細胞都會表現第一型主要組織相容性複合體(MHC class I),人體免疫細胞(包括自然殺手細胞)藉此來辨識敵我。

抗原和第一型MHC的結合會刺激淋巴T細胞的活化而產生免疫防衛功能。自然殺手細胞則否,反之當它偵測到細胞沒有相合的第一型MHC,即視如寇讎,就地正法。舉例說明,當變性細胞出現時(如癌細胞、病毒感染的細胞),其產生的抗原(如病毒抗原)會和第一型MHC結合,此時淋巴T細胞接受到訊息而被刺激活化,並藉此複合體辨識出變性細胞而予以攻擊。少數的變性細胞選擇不表現第一型MHC,以躲避淋巴T細胞之追擊,接著NK細胞便上前補位予以重創。因此T細胞跟NK細胞隱約有相輔相成,互補之功能在。

自然殺手細胞治療癌症的理論基礎
NK細胞治療癌症的理論基礎建立在前面所提到NK細胞的作用。因此自然殺手細胞治療,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自體的NK細胞沒有效,在動物實驗業已被證實,只有異體的NK細胞才有治療療效。換句話說病人捐贈收集的NK細胞其實都是為人作嫁衣,他人捐贈的NK細胞才有幫助。

這該怎麼解釋呢?答案很簡單,因為病人的癌細胞跟NK細胞都是系出同源。少部分的癌細胞或許不表現第一型MHC而被NK細胞所偵測攻擊,然而絕大多數的癌細胞還是表現與NK細胞相合的第一型MHC,病人自體的NK細胞仍然把這些癌細胞當作自己人,而任其發展。只有當病人輸注異體的NK細胞時,這些外來的NK細胞所辨識第一型MHC與病人不相合,異體的NK細胞就會把病人身上所有的細胞(癌細胞,當然也包括正常細胞),當成壞人予以攻擊破壞。然而也不是所有異體的NK細胞都會有幫助,更細節的部份是需要檢驗捐者跟受者的殺傷細胞免疫球蛋白樣受體(Killer cell immunoglobulin-like receptors)表現。

自然殺手細胞的臨床試驗結果
NK細胞治療有一些第一期或是第二期臨床試驗的發表結果,因為其實驗目的之故,這些試驗的研究重點著重於治療的毒性與副作用,於治療效果並未多加著墨,可惜在固態性腫瘤上,普遍的成果看起來並沒有使人驚嘆的療效。

在血液性腫瘤當中,NK細胞治療急性骨髓性白血病,似乎有一些幫助。Miller教授在NK細胞治療急性骨髓性白血病這個議題做了一些臨床試驗。針對頑固型或是復發的急性骨髓性白血病的患者,單獨用NK細胞治療僅有二成的病人有治療反應,然不多時便會復發;近年來Miller教授使用Denileukin diftitox(一種抗癌藥)搭配NK細胞治療可以提高反應率至五成。Miller教授發現自然殺手細胞治療還是無法根治急性骨髓性白血病,但是可以幫病人多爭取一點時間來配對做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前者是輔助的治療,後者才是治癒病人讓病人長期存活的根本辦法,本末不可倒置。

發展困境
自然殺手細胞治療面臨最大的困境就是:沒有人知道應該輸注多少數量的NK細胞。再者輸注的NK細胞究竟是曇花一現,消耗殆盡就沒了,抑或是能在病人體內建立灘頭堡,不斷提供抗癌的生力軍?這些都是未知之數。既然沒有任何一個醫學家知道應該要輸注多少數量的NK細胞,因此於情於理,目前大家認為輸注的細胞數量是多多益善,有備無患。可惜NK細胞在人體每次可收集到的數量極少,所以收集到的NK細胞必須經過實驗室培養,或是外來給予細胞激素才能增加數目。魚與熊掌不可兼得,NK細胞經過培養後,數量雖然提上來了,但是品質卻下降了,靠培養出來的NK細胞往往已是日薄西山,強弩之末,一旦脫離培養的環境旋即便會凋亡或是失去功能。如果實驗室培養的結果不良,從捐者身上反覆收集,多收集幾次呢?此時面臨到則是細胞儲存的難題,經過冷凍再解凍的NK細胞不論是品質還是數量恐怕都會喪失而不堪使用。

未來醫學家們如果要繼續發展NK細胞治療領域,如何培養NK細胞數量以及增進NK細胞功能是必須要克服的難題。增進NK細胞功能方面已有一些探討,此前提到的Miller教授使用Denileukin diftitox搭配NK細胞治療,Denileukin diftitox即是一種間接增加NK細胞功能的藥物。另外利用基因工程,將嵌合抗原受體(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植入NK細胞也是新的治療概念。

結語
近年來儲存幹細胞或是儲存組織的生技公司如雨後春筍般地冒出來,從早期的臍帶血,到近年來的免疫細胞、成人周邊造血幹細胞,更有甚者連牙齒跟脂肪組織也能儲存。在廣告行銷或是新聞報導的推波助瀾下,再生醫學的觀念深植人心,部分生技公司更暗示著幹細胞治療用於癌症治療的可行性或者可期待性,以吸引大眾目光。其實這些治療觀念雖然是走在時代尖端,可惜大多數的技術仍然不成熟,中途夭折者比比皆是,NK細胞治療亦是如此。首先NK細胞治療必須是異體的NK細胞才有機會,自體的NK細胞並無任何療效。在癌症治療方面,目前比較有證據的是治療急性骨髓性白血病的病人,但仍須搭配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才有根治疾病的機會;在台灣因為部分治療藥物不易取得且價格昂貴,所以病人使用的機會偏低。NK細胞治療在固態性腫瘤上大多是第一期第二期的臨床試驗,效果並不顯著。在未來發展上,首先醫學家們需要進行更多的基礎研究,以了解NK細胞的特性;在應用上如何增加NK細胞在體外培養的數量以及增強其毒殺癌細胞功能仍亟待克服。

台北榮民總醫院血液腫瘤科 李育庭醫師

印度孟買2020年8月24日 — 西普拉公司(Cipla Limited) (BSE: 500087) (NSE: CIPLA EQ)(簡稱“西普拉”)今天宣佈,該公司的合作夥伴Stempeutics Research Pvt. Ltd獲得了印度藥品管理總局(DCGI)的監管批准,在印度推出Stempeucel。該產品旨在用於治療伯格氏病(Buerger’s Disease)和動脈粥樣硬化性周圍動脈疾病引起的嚴重肢體缺血(CLI)Stempeucel是首個獲批在印度用於商業用途的異體細胞療法產品,也是第一個在全球範圍內獲批用於嚴重肢體缺血治療的幹細胞產品。Stempeucel是一種突破性療法,旨在增強機體恢復缺血組織血流的有限能力,源自從健康成人自願捐獻者骨髓中分離出的同種異體間充質幹細胞。該產品通過減少炎症、刺激側支血管生長和修復受損肌肉,減輕疼痛、癒合潰瘍和挽救患肢,直接解決嚴重肢體缺血疾病的根本原因。該產品通過肌肉注射注入小腿肌肉區域和潰瘍部位周圍。
該產品是Stempeutics歷經12年時間開發出來的。該公司的專有池化方法有助於實現高效的製造過程,從而使產品能夠以可負擔得起的價格提供給患者。單組主細胞庫可生產超過100萬劑產品,這在再生性藥品中是獨一無二的,從而為患者提供一致的產品。這項專有技術讓Stempeucel能在多種疾病中提高藥物治療潛力。根據雙方簽署的協定,西普拉獲得了在印度行銷和分銷該產品的獨家權利,利用其在全國各地的廣泛分銷優勢。
嚴重肢體缺血是從周圍動脈疾病發展而來,它是由動脈嚴重堵塞引起的,造成血流量減少。這可能會導致腿腳潰瘍和傷口的進一步惡化,具有很高的截肢風險。據估計,印度約有500萬患者飽受這種衰竭性疾病的困擾。根據目前的當代血管技術,估計只有25%的患者可以獲得滿意的臨床結果。目前,Stempeutics正在針對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其他國際市場制定戰略。到2025年,全球嚴重肢體缺血治療市場有望達到53.90億美元,2020年至2025年期間的複合年均增長率為8.1%。
針對印度藥品管理總局的監管批准發表評論時,Stempeutics董事總經理兼首席執行官Manohar BN先生表示:“Stempeucel能夠獲得印度藥品管理總局的監管批准,對於Stempeutics而言是個非常重要的歷史性里程碑。這是對Stempeutics持續突出的科學和臨床工作的強烈認可,凸顯出我們在同種異體間充質基質細胞技術方面的全球領先地位。我們相信,Stempeucel產品能夠改變整個行業,為數百萬患有這種可怕疾病的患者提供先進的療法。”
西普拉董事總經理兼全球首席執行官Umang Vohra先生表示:“我們對創新的關注以我們滿足尚未得到滿足的患者需求和減輕痛苦的強烈責任感為指導。我們與Stempeutics長達十年的合作實現了重要的里程碑,對此我們感到非常高興。嚴重肢體缺血是一種非常嚴重而且讓患者十分痛苦的疾病,影響著全世界的患者。我們很開心能夠以可負擔得起的價格在印度推出這一干細胞療法。”
Stempeutics醫療和監管事務高級副總裁Pawan Kumar Gupta博士說:“這項非常重要的產品能夠得到印度藥品管理總局的行銷批准,我們感到很激動。對於嚴重肢體缺血患者來說,脂肪沉積阻塞了腿部動脈,導致血流量大大減少、休息時疼痛、遲遲無法癒合的潰瘍和壞疽。嚴重肢體缺血患者面臨著截肢和死亡的直接風險。現在Stempeucel為嚴重肢體缺血患者帶來了新的高效療法和更高生活品質的希望。此外,Stempeutics還致力於將嚴重肢體缺血方面的周圍動脈疾病計畫推廣到世界其他地區。”(美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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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港交所12月3日披露,康方生物科技(開曼)有限公司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摩根士丹利和摩根大通為其聯席保薦人。

招股書顯示,康方生物科技是一家臨床階段生物製藥公司,致力於自主發現、開發及商業化首創及同類最佳療法。公司專注於滿足腫瘤、免疫及其他治療領域在全球的未決醫療需求。公司願景是成為一家在開發、生產及商業化病人可負擔的下一代創新治療性抗體方面處於全球領先地位的企業。

康方生物產品線

PD-1抗體Penpulimab(AK105)2020年上半年提交上市申請PD-1/CTLA-4雙抗(AK104)2021年下半年提交上市申請康方生物科技的業務旨在通過高效及突破性的研發創新來獲得成功。自成立以來,公司開發出端對端平臺-康方一體化開發平臺(“ACE平臺”),涵蓋了所有藥物研發和開發功能,包括靶點驗證、抗體發現與開發、CMC和符合GMP要求生產。ACE平臺還具有符合國家藥監局、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及EMA推行的國際GMP標準的強大內部生產能力。

公司在業務發展活動中善用臨床資產的科研優勢和管理層的關係,以最大化產品的商業價值。公司主要通過成功向Merck授出許可,通過中國生物製藥合作實施商業化合作及與東瑞製藥組建合資企業。自成立以來的七年中,公司通過自身的ACE平臺持續快速地創新及生產高品質的候選藥物,而對外部供應商的依賴極低,取得了驕人的成績並獲得行業廣泛認可,其中包括:公司向Merck授權了一種CTLA-4抗體(AK107),總對價高達2億美元。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康方生物科技為中國第一家向全球領先製藥公司授權完全自主研發的單克隆抗體的生物技術公司。公司開發出中國最豐富、最多樣化的創新抗體藥物在研管線之一,涉及20 多個藥物開發項目,其中10個抗體處於臨床階段,六個雙特異性抗體(兩個處於臨床階段)及四個抗體獲得FDA的IND批准。已建立重要的合作夥伴關係,包括最近期與中國生物製藥(01177)的主要附屬公司正大天晴建立合作夥伴關係以共同開發及商業化 的PD-1抗體候選藥物(penpulimab AK105)(中國生物製藥合作),預計2020年上半年在中國提交上市申請。迅速推進在研產品臨床計畫的商業化;在國際上擴展臨床計畫,尤其是在美國和澳洲;繼續尋求增值合作機會,以促進產品開發;繼續招聘、保留和培養優質人才;繼續豐富和推進創新產品管線;繼續擴大符合GMP的合規製造能力;在中國建立商業化能力。2019年11月2日,康方生物宣佈完成近1.5億美元D輪私募融資,本輪投後估值8.36億美元。本輪投資由正心谷創新資本和中國生物製藥領投,深圳創新投資集團、清池資本(Lake Bleu Healthcare Fund)、國新國信東吳海外基金、AIHC Capital、Orbimed (奧博資本)、嘉華集團、建信資本、杏澤資本、勤智資本和交銀國際等著名投資機構共同參與投資,將用於推動其創新藥的研究和臨床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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