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治療可以在台灣做了!三總率先通過許可…癌患不用拖病體出國 原文網址: 細胞治療可以在台灣做了!三總率先通過許可…癌患不用拖病體出國

▲三軍總醫院細胞治療中心去年底揭牌收案,今獲得許可。(圖/三總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末期癌症患者為求一線生機,會遠赴海外尋求細胞治療,衛生福利部去年公告開放細胞治療技術,終於有第一家醫院獲得許可!三軍總醫院3日通過衛福部許可自體免疫細胞(CIK)治療「血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將可應用於血液惡性腫瘤、惡性淋巴瘤、華氏巨球蛋白血症及多發性骨髓癌等疾病。

衛生福利部去年9月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條文,開放6項細胞治療技術,若為癌症末期,或者第一至第三期實體癌、血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者皆可以適用,其餘像是八仙塵爆等大面積燒燙傷以及困難癒合傷口等患者也可用自體細胞移植進行修補。三軍總醫院自3日起通過衛福部許可,成為全國第一家可進行自體免疫細胞治療之醫學中心。

三總內科部部主任何景良受訪時表示,本次通過以自體免疫細胞(CIK)治療「血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可收案對象是經過化放療、手術等標準治療無效的病患,治療團隊會自病患身上抽取血液,並執行免疫細胞毒殺腫瘤能力培養及數量增幅,最後再回輸到病人體中,讓免疫細胞攻擊自己的腫瘤,雖不一定具有療效,但比起傳統化療等治療方式安全許多,病人不會感到不舒服,也幾乎沒有噁心、疲倦、掉髮等副作用。

何景良也提到,過往細胞治療只能到國外進行,讓患者得拖著病體出國,現在可以在國內執行,也增加病人安全,估計這樣的治療能舒緩患者臨床症狀,改善生活品質。而治療費用屬自費,但不會一次收取全額,必須看患者治療情況,分階段收費。

除了血液惡性腫瘤,未來也將即將通過第四期肝癌及肺癌病人細胞治療計畫,期能提供更多癌症病患更多元的醫療選擇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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