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發佈新聞稿指出,為使細胞治療技術早日應用於有需要的國人,去年9月政院跨部會協調,促成衛福部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將優先開放醫療機構為癌症、大面積燒燙傷、退化性關節炎等重症病患或高齡者施行特定的細胞治療項目,最快本月將有首批醫療機構開始實行治療,預計超過10萬名病患受惠。

政院表示,臨床醫學的常規療法如藥物和手術,雖然已能治療諸多疾病,但仍有難治之症,如癌症、腦梗塞、腦出血後遺症、漸凍症及阿茲海默症等,尚需仰賴新興科技及醫學技術方能提供新解方,使國人健康獲得更完善的照顧。

行政院表示,目前台灣與日本是全球唯二將細胞治療視為醫療技術發展的國家,為領先全球發展再生醫療產業,並善用台灣醫療優勢及臨床能量,力爭成為亞洲細胞治療中心。

行政院指出,再生醫療帶來嶄新的治療模式,也推動現代臨床醫學跨入前所未有的高度,如106年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兩款CAR-T細胞療法,不僅為癌末病患帶來生機,也為癌症治療領域注入強心針。

行政院指出,衛福部去年9月發布《特管辦法》,優先開放醫療機構為癌症、大面積燒燙傷、退化性關節炎等重症病患或高齡者施行特定的細胞治療項目,最快2月將有首批醫療機構開始實行治療,預計未來可超過10萬名病患受惠。

行政院指出,發展再生醫療可嘉惠更多病患,減輕癌末或其他重症病友的痛苦,改善高齡者生活的不適與不便,同時也可推升國內再生醫療的床與產業能量,吸引外商來台投資布局。

(中時 )

台灣的細胞療法全球第二!

九月初,台灣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公告正式將自體周邊血幹細胞移植、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等六項細胞治療列為常規療程,台灣成為繼日本之後,全世界第二個將細胞療法列為常規療程的醫療體系。

六項細胞治療包括:自體周邊血幹細胞移植、自體免疫細胞治療、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移植和自體軟骨細胞移植。

其中最被關注的適應症是血液惡性腫瘤、實體癌第四期以及實體癌第一期到第三期經治療無效者。其實換句話說,等於是幾乎包括了全部癌症。其次是腦神經修復和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等,都將造福數十萬病友。

細胞療法中最關鍵的是細胞的質量和安全性,台灣與世界各國同步,採取源頭管理原則,使用的細胞必需經嚴格核查獲得認證的GTP等級實驗室,操作醫師是該疾病領域的專科醫師,並接受專業訓練課程或曾參與相關人體試驗的經驗。

細胞療法已發展近百年,從八十年前瑞士德國採用動物細胞移植,到臍帶血儲存的風潮。近二十年來反倒是人體間充質幹細胞,以及免疫細胞發展的最成熟。全球有超過五百項人體臨床實驗進行中,台灣以肝硬化治療、中風後腦神經修復、小腦萎縮症、膝關節軟骨修復等項目最具優勢。其他在肌膚美容的應用上,器官保健抗老治療等層面,必然在不遠的將來得更廣泛的運用和便快速的發展。

在語言相通的優勢下,台灣已是大陸病友尋求救命的寶島,去年有超過30萬海外人士來台就醫,大陸同胞占其中七成。在免疫細胞療法合法化後,必然又將造成一次赴台救命的熱潮。另一方面,幹細胞在抗老回春,以及慢性病治療上的功效已獲得證實,又是一波龐大可期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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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十年,中國大陸幹細胞治療產業有望成為醫療行業的支柱!市場規模上看千億商機!

幹細胞是目前最活躍的研究領域之一。基於自我更新以及定向分化的獨有特性,幹細胞在心血管疾病、神經系統疾病、血液病、肝病、腎病、糖尿病、骨關節疾病等的臨床治療方面有廣闊的前景,被醫學界稱為“萬能細胞”。潛力市場規模達到4000億美金。

幹細胞按其分化能力分為以下3類:全能幹細胞(ESC)、多能幹細胞(EPC、MSC)、單能幹細胞。按細胞來源分為胚胎幹細胞、成體幹細胞。目前成體幹細胞是研究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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