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管辦法助癌友 細胞治療最快本月上路
行政院今發佈新聞稿指出,為使細胞治療技術早日應用於有需要的國人,去年9月政院跨部會協調,促成衛福部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將優先開放醫療機構為癌症、大面積燒燙傷、退化性關節炎等重症病患或高齡者施行特定的細胞治療項目,最快本月將有首批醫療機構開始實行治療,預計超過10萬名病患受惠。
政院表示,臨床醫學的常規療法如藥物和手術,雖然已能治療諸多疾病,但仍有難治之症,如癌症、腦梗塞、腦出血後遺症、漸凍症及阿茲海默症等,尚需仰賴新興科技及醫學技術方能提供新解方,使國人健康獲得更完善的照顧。
行政院表示,目前台灣與日本是全球唯二將細胞治療視為醫療技術發展的國家,為領先全球發展再生醫療產業,並善用台灣醫療優勢及臨床能量,力爭成為亞洲細胞治療中心。
行政院指出,再生醫療帶來嶄新的治療模式,也推動現代臨床醫學跨入前所未有的高度,如106年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兩款CAR-T細胞療法,不僅為癌末病患帶來生機,也為癌症治療領域注入強心針。
行政院指出,衛福部去年9月發布《特管辦法》,優先開放醫療機構為癌症、大面積燒燙傷、退化性關節炎等重症病患或高齡者施行特定的細胞治療項目,最快2月將有首批醫療機構開始實行治療,預計未來可超過10萬名病患受惠。
行政院指出,發展再生醫療可嘉惠更多病患,減輕癌末或其他重症病友的痛苦,改善高齡者生活的不適與不便,同時也可推升國內再生醫療的床與產業能量,吸引外商來台投資布局。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