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細胞治療自體好還是異體好?國藥局和臨床研究給出指導意見!

免疫細胞治療可以說是醫學界的革命。廣譜性免疫細胞治療曾被央視報導,被譽為腫瘤綠色療法。晚期腫瘤患者已經無法根治性手術,同時身體對化療耐受程度往往較低,亟需尋求新型治療策略。免疫細胞治療無疑是一項不錯的選擇,免疫細胞聯合常規治療(手術、化療、放療),給晚期患者帶來福音,不會給病人帶來額外的負擔,相反還可以減弱放化療帶來的副作用。在我們瞭解免疫細胞治療時,往往會有一個疑問困擾著:免疫細胞用自體的好還是異體的好?

2021年2月,國家藥監局《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的發佈,為免疫細胞治療提出了針對性的建議和指南。

免疫細胞可自體也可異體

視情況而定

《意見稿》上是這樣表述的:“免疫細胞治療是利用人體自身或供者來源的免疫細胞,經過體外培養擴增或活化,再回輸到患者體內,激發或增強機體的免疫功能,從而清除腫瘤細胞、病原體或病毒感染等異常細胞的治療方法,包括過繼性細胞治療( adoptive cell therapy,ACT),治療性疫苗等……。”

並在免疫細胞產品的特性介紹裡,再次強調起始原材料來源多樣,如自體來源、同種異體來源等。

可見,《意見稿》是承認免疫細胞治療可以用自身的,也可以用別人的,都會對治療有效。

那麼,什麼時候需要用到異體來源的呢?

《意見稿》同樣指出,“選擇免疫細胞治療產品,疾病分期或嚴重程度是最重要的考慮要素之一。”“病情進展迅速的晚期或病情嚴重的受試者可能無法採集到合格的製備原材料、或無法製備出符合標準的細胞產品……必須考慮對受試者所造成風險的預期性質和嚴重程度,以及這些風險在不同分期或嚴重程度疾病中的影響。”

所以,對於腫瘤較多較大,疾病進展較嚴重,是無法立即進入治療,需要配合其他治療將腫瘤負荷降低後,再進行免疫細胞治療。

對於身體狀況特別差的患者,如白細胞數量低於一定值,採用自體細胞培養,可能無法製備出符合標準的細胞產品。此時,為確保療效,需要選擇異體來源的細胞產品。

但不得不指出的是,異體來源的免疫細胞可能會有免疫排斥反應,用他人的細胞首先要考慮組織相容性抗原是否匹配,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配型”,來判斷發生免疫排斥的風險大不大。因此,在臨床實踐中,異體來源的免疫細胞往往更傾向于腫瘤患者的直系親屬,盡可能降低排斥反應。

總而言之,使用異體來源的免疫細胞,是療效與安全性兩相權衡下的考量,相對要慎重,能用自體的當然更好。因此,也誕生了另一個需求,將自己免疫細胞在身體條件還好的情況下存儲起來,待到有需要時再取出來使用,也不失為一種選擇。

異體免疫細胞治療療效如何?

安全性如何?

在不得不採用異體來源的免疫細胞治療時,它的療效如何呢,安全性如何,這又成為患者及家屬關心的下一個問題。

中國研究團隊在國際雜誌《Oncology Letters》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比較了自體CIK治療和同種異體CIK治療在多種實體瘤上的安全性,並進一步評估同種異體CIK在晚期非小細胞肺癌上的有效性。

該研究共招募了303例接受CIK治療的實體瘤患者,包括肺癌、乳腺癌、結直腸癌、腎癌、胃癌等,在這些患者中,133例接受了從自體血源(自體組)獲得的CIKs的治療,170例接受了直系親屬血源(同種異體組)獲得的同種異體CIKs的治療。自體組和同種異體組回輸CIK的平均數為2.11±0.32×1010和 2.29±0.36×1010,兩者之間無明顯差別。

在輸注CIK期間和之後,自體組的133例患者和同種異體組的170例患者中,觀察到66例(49.6%)和86例(50.6%)患者的欣快,21例(15.8%)和28例(16.5%)患者的身體改善,15例(11.3%)和20例(11.8%)患者的疼痛緩解。主要不良事件包括失眠、發熱、噁心、嘔吐和輕度腹痛,自體組分別為9例(6.8%)、8例(6.0%)、2例(1.5%)和1例(0.8%),同種異體組分別為11例(6.5%)、10例(5.9%)、1例(0.6%)和1例(0.6%)。兩組間不良事件差異無顯著差異(P>0.05)。

與接受自體CIK治療的患者相比,接受同種異體CIK治療的患者免疫排斥反應沒有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兩個月後,四名從兩個後代的血液中接受CIK治療的患者沒有觀察到明顯的排斥反應。

此外,研究招募了54名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平均分配到同種異體CIK組和最佳支持組。在同種異體CIK組和最佳支援組中,中位隨訪時間為13.0個月和14.0個月,中位生存期分別為11.0個月和8.0個月(P=0.018,具有統計學意義上的差異。

同種異體CIK組與最佳支持組OS對比

研究表明,異體CIK治療,同樣能顯著改善患者的生存品質,延長患者的生存期;在不良事件上,也與自體CIK沒有差別,排斥反應也不常見。

總結

免疫細胞治療是腫瘤的綠色療法,適合與常規手段聯用,清除殘餘腫瘤細胞,有效抑制腫瘤的復發和轉移,降低常規治療手段帶來的副作用。對於晚期腫瘤患者而言,癌痛和無休止的化療,在治療腫瘤的同時,同樣帶來極大的痛苦,身體極度虛弱。免疫細胞的聯用,是一項不錯的選擇,恢復患者的免疫功能,減弱副作用,極大提升患者的生存品質和生存期。無法使用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的人群,還可以選擇異體來源的免疫細胞治療,同樣可以給生命多一層保障!

參考文獻:

1.《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

2.Human leukocyte antigen-haploidentical donor-derived cytokine-induced killer cells are safe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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